试点区域:上海、广东、天津、福建、辽宁、浙江、河南、湖北、重庆、四川、陕西、海南、山东、江苏、广西、河北、云南、黑龙江等自由贸易试验区。 试点开始时间:2019年12月1日起。 试点方式: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、乙级资质认定按照直接取消审批的方式分类推进改革。 试点具体内容:在政府采购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,不得再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提出资质方面的要求。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经营。 取消